
这个问题起源于这篇文章: 《Pay downloads vs. VeryCD》 (感谢ahu的提醒)
有一点必须承认,Mp3共享计划中的“让收费网站去死”放在今天已经是不合适了。Mp3共享计划始于2年前,我还是二十刚出头的愤青一个,一时激动就写下了这句话,就一直没有再更改。在那个年代,国内所谓的收费下载站,基本上都是靠提供盗版音乐下载来牟利的。当时那句话也没说错,2年后这一类的下载网站真的死了不少。
不过今天,苹果的iturns网上商店已经被证明是一个成功的音乐收费模式,国内也开始会有类似的服务,所以再把“收费网站”一棍子打死明显已经不合适了,Mp3共享计划今后会去掉这一条内容。
这篇文章的作者很用心,对我们的描述也颇为详细,但印着Pirate标志的Logo和“Pirates of the world, unite!”的文字让我非常反感。我们本着“分享互联网”的理念而构建了VeryCD这个平台。帮助网友们实现了零成本的资源传播,和去中心化的资源发布。在这样一个平台下,有所谓版权问题的内容的多少,是网友需求的体现,并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。由于信息检索和获取成本的无限降低,传统的音像公司未来将无法再通过垄断传播介质来进行牟利,这是科技发展和人类进步所产生的必然结果。整个产业今后该如何发展,我们愿意共同进行尝试。但如果我们因为降低了这些成本而背负起“Pirates of the world”的“罪名”,显然是不合适的。